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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冰溜子砸死路人谁之责?
2013年10月16日  萧山刑事律师
今年11月中旬,哈尔滨道外区居民杨某午休回家,途经一居民楼时,被一个硕大的冰溜子砸中头部当场昏倒,鲜血流了一地。过路群众立即报警,杨某被送到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惹祸冰溜子是从该居民楼7楼王某家的空调外挂机上脱落的。

  事后,杨某家属先后找到王某、王某住宅所属的物业公司,就杨某死亡一事交涉,要求他们进行赔偿。王某认为,空调外挂机挂在楼体外墙,属物业公司管辖范围;而物业公司认为,公司没有赔偿义务。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杨某家属一纸诉状将王某、物业公司告到法院。同时,事故鉴定结果为,冰溜子是空调外挂机曾漏水所致。

  法官说法:三方共同赔付

  据办案法官介绍,物业公司对在街面楼体上空调外挂机有冰溜子的现象未及时进行清除,也未设置隔离设施,致使冰溜子脱落后在毫无阻挡的情况下直接落到地面,砸伤行人,未尽到管理者应尽的管理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应对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王某作为空调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对空调出现的产品缺陷情况及时发现并通知销售商或生产商,对隐患进行排查和清除。而王某却未尽到义务,应依法承担疏于管理的相应责任。

  空调厂家向国家工商、质监机关进行登记公示,并在广告中对其产品的质量安全、安装、维修责任后果等向购买者作了保证和承诺。经鉴定,空调外挂机所产生的冰溜子属产品缺陷范畴,空调厂家应按其向全社会的承诺,对冰溜子脱落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判决 三方按责共赔付17万元

  近日,哈尔滨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王某、空调厂家作为共同侵权人向杨某家属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管理不善的相应责任,空调厂家承担产品存在缺陷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未尽注意义务的相应责任。杨某家属获赔抢救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7万元,由空调厂家赔偿60%即10.2万元,物业公司承担30%即5.1万元,王某承担10%即1.7万元;法院同时判决三被告按上述比例给付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恤金5000元。

  法官提醒,如果厂家、物业、业主都能各负其责,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在冰溜子伤人案件中,并不是一定有过错才需要承担责任,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来源: 萧山刑事律师  


冯霄飞——萧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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