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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人后将其遗弃路边冻死 涉嫌故意杀人被捕
2013年10月11日  萧山刑事律师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李硕)5年前,小伙赵阳(化名)在送货途中将路人刘某撞伤,迫于围观群众的压力,赵阳将刘某抱上了车,却没有送往医院救治,而是将伤者刘某抛弃在某城中村一偏僻角落,致刘某被冻死。今年年初,一直逃逸在外的赵阳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日前,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已将这起故意杀人案移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28岁的赵阳(化名),是一名司机,曾在石家庄市一家运输公司开车给人送货。2006年冬天的一天上午,赵阳按照公司的要求驾驶一辆微型货车去给人送货,当车行至新华区一街道时,与对向骑自行车的刘某发生了碰撞,致使刘某头部着地受伤。刘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好像已经不省人事,此时周围聚集了许多围观的群众,都在劝说赵阳立即将刘某送去医院救治。

  赵阳将已经失去知觉的刘某抱上车离开现场,驾车行至某城中村一偏僻角落,见四周无人,又将刘某扔在了路边,自己驾车逃离。刘某随后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刘某系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之颅脑损伤后冻死。刘某的家属因刘某多日未归报案,公安机关确定刘某已因交通肇事被人撞伤后遗弃并死亡。

  公安机关经侦查,确定赵阳为犯罪嫌疑人并网上追逃。赵阳在历经数年的逃亡后,于2012年初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本案起因就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犯罪,如果案发当时赵阳积极对刘某实施救助,无论最终刘某是否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赵阳只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赵阳却在将刘某撞伤后,将失去知觉的刘某遗弃在偏僻处,导致其被冻亡,赵阳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近日,该案已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 萧山刑事律师  


冯霄飞——萧山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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